郑州十四中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时间:2018-11-02 14:32:33作者:马金良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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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金良书记主持集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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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建臣校长总结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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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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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人员认真听会

2018年11月1日,郑州十四中党委中心组组织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马金良书记主持学习,中心组成员参会。

中心组首先集体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于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根据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修正。

《宪法》共四章,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章总纲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性质、根本制度、最本质的特征、权力等进行阐述;第二章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是国家机构;第四章是国旗、国歌、国徽、首都等。

马金良书记利用PPT,对《宪法》全文进行了领学。

随后中心组成员分别作了发言,交流学习体会,中心组对学习宣传《宪法》工作进行了研究。最后,杨建臣校长进行了总结发言。

通过学习,大家认识到: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国家各种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其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我们在制定政策举措,开展一切工作中,都应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进行。学好宪法有助于对其他法律制度的学习,明晰自身的权利与义务,推进宪法的实施,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所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提供法治保障。只有学习好宪法,才能更好地遵守好宪法、维护好宪法,促进全社会尊崇宪法氛围的形成。

大家表示,我们要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宪法的示范作用,推动全体教职工的宪法学习,增强全体教职工的宪法意识,营造全校师生学习宪法的浓厚氛围。并结合自己工作实际,活学活用,将宪法精神用以约束行为规范,指导教育教学工作实践,发挥宪法的法治保障作用,为教育事业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