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第十四中学建档立卡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住宿费管理办法
时间:2018-12-20 14:16:27作者:郑州市第十四中学人气:
郑州市第十四中学建档立卡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住宿费管理办法
根据《河南省教育脱贫专项方案》(豫政办〔2016〕120号)、省教育厅等5厅局《关于做好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教电〔2016〕50号)和《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及国家助学金工作的紧急通知》(豫教资〔2016〕70号)有关要求,为做好我校建档立卡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工作,特制定管理办法。
一、免学费、住宿费对象
免学费、住宿费对象为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其中,农村低保家庭学生为持有《河南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与持证人(通常为学生父母)在同一户口本内的学生。
二、申请时间
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学校开始受理。
三、申请材料
1.申请表
2.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盖有户籍所在地扶贫部门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请流程
1.学生本人携带以上申请材料到学校资助办公室领取申请表并如实填写,本人及家长签字。
2.学校受理后录入相关信息交由年级评定小组审查。
3.交学校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4.进行不少于5-7天的公示。
5.上报上级资助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