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第十四中学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
时间:2018-12-20 14:24:05作者:郑州市第十四中学人气:
郑州市第十四中学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
一、申请条件:
1.享受郑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和低收入政策家庭的学生。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3.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详情见《郑州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内容)。(贫困证明必须是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开具)
二、申请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同学需提交材料:
填写1.《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2.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一份)。3.低保证、低收入证复印件(一份)或贫困证明,低保家庭的学生还需提交低保金发放明细一份(政府给家庭发钱的银行存折复印件或流水);贫困证明必须是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女子女提供建档立卡扶贫手册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扶贫部门提供的建档立卡家庭信息截图并加盖公章。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5.高二、高三年级办理过资助卡的同学还需提供资助卡复印件一份,资助卡丢失的到政教处说明情况并及时补办(补办地址:桐柏路与建设交叉口向南100米路东建设银行桐中支行,补办时对银行工作人员说明补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卡)。
三、申请流程
1、申请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同学到班主任处领取《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份,按要求认真填写后班主任签字。学籍号一栏填写国家学籍号。
2、申请助学金的同学必须将所需材料9月24日前交到班主任处。
3、按照上级部门文件精神,受资助的学生人数比例占全校学生总数的17%和家庭享受低保、低收入学生优先的原则,班主任需将申请助学金中低保、低收入同学的申请材料单独挑出以年级为单位9月21日前交到政教处。
4、班长(班干部)协同班主任对本班内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同学进行初步评审;然后年级内部评审,评审通过的材料班主任签字后以班级为单位交政教处。
5、政教处将会对全校所有申报国家助学金评审通过的学生信息在学校公示栏(或学校显著位置)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以便于全校师生进行监督;另外,申请资助的同学要对公示的信息进行确认,如有信息统计有误,请速到政教处确认修改。